首页  机构设置  岗位制度  规划设计  校园建设  办事流程  政策法规  资料下载 
今天是:
栏目导航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设置>>正文
 
机 构 设 置
2015-08-30 09:37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是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学院规划发展及校园规划建设的职能部门,目前下设两个职能科室,即工程管理科、综合科 。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工作职能

1、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会同学院相关部门参与制定学院长期发展总体规划。

2、在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学院基本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3、会同学院相关部门参与征购学院发展建设用地。

4、协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多渠道筹集学院建设发展资金。

5、负责组织并实施校园基本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

6、 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规划和施工手续的办理、各类招投标及相关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等工作。

7、全面、详细、科学的部署施工现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重大问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8、  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征用土地和基本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周边各单位之间的涉外事宜。

9、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调配等财务管理工作。

10、为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及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各分项及最后的竣工验收。

11、 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决算初审工作。

12、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跟踪管理、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档案移交等工作。

                          综合科职能

1、在处长领导下,具体行使全处建设规划、建设项目报批、合同签订管理、信息管理和行政管理等职能,为全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2、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报批和实施工作。

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立项、人防、消防、防雷、节能审查手续及政府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手续;

4、各类招标会议的组织及招标文件的起草、校对、打印、下发等。

5、参与工程项目有关合同的谈判、负责建筑工程各类合同的最后签订工作。

6、协助建设工程项目阶段性验收、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验收、存档和移交;

8、负责处内各类文件和通知的起草、校对、打印、下发及上级文件传阅、分类、归档等。

9、组织处内有关会议,负责业务往来接待等。

10、负责全处考勤和工资、奖金、津贴的发放;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办公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处内网页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

11、印章管理。签证、变更处务会讨论后盖章。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程管理科职能

1、遵照国家和学院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资、进度、质量等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2、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前期的方案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招标答疑、图纸会审等工作。

3、组织、协调校内外有关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4、工程项目开工后,组织、协调参建各方积极履行各自职责,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5、做好工地现场的验槽、基础验收、分层及主体验收、环境检测、节能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把工程质量关。

6、组织好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会、专题会、工程例会、外出调研等活动。

7、严格执行处内规定,做好技术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材料认证等工作,严控工程造价。

8、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之间的协作问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9、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评估论证;

10、 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合作,努力营造、维护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11、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和决算初审工作。

12、 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跟踪管理、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及档案移交等工作。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太原工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部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邮编:03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