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化工楼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太原工业学院化工楼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以晋发改科教发[2014]70号、晋发改设计发[2014]1229号,山西省财政厅以晋财教[2016]14号、晋财教[2015]148号、购管备[2016]5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工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化工楼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工业学院校园内,主要包括实验室设备采购及安装、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VAV变风量控制系统的监理。
2.2招标范围:设备的进场检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服务,竣工与验收阶段,备案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 28日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1#楼1202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1#楼1202室
5.3携带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原件的复印件叁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开户许可证;8)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太原工业学院
招标代理: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1#楼1202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冯伟
电 话:0351-7029978
传 真:0351-7029978
电子邮箱:shzbdl@163.com
开户银行:太原市民生银行学府街支行
账 号:0911014170008799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察”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