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劳动纪律,确保我处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要严格上班签到制度。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班者,不得签到。
2、考勤分别由各科科长负责,对各项目部现场的同志,可在现场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3、每月三日之前,由各科室将上月考勤报综合科统一汇总。
二、请假制度
1、职工因事、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请假时,要有请假条。职工请假1天以内者,由各科科长批准;超过1天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经科长签注意见后,报处长批准。请假完毕,各科室要在请假条上注明实际请假天数,报处长销假后,送综合科备案。
2、为了不影响工作中的安排与衔接,请假一般由本人亲自出面;事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出面,不准由他人代请。
三、其余未涉及到的有关劳动管理规定,以学校的统一管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