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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2021-03-09 11:53  

为适应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加强办公区域及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校园工程建设高效、安全、有序地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政府、学院有关校园安全的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按照学院“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总体要求,建立处内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处长是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副处长是单位安全管理人,处安全员具体统一管理单位的安全日常工作,各房间设立安全员。各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间安全员对办公室的安全负总责。

2、项目建设指挥部下设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涉及的校园安全、工地安全及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进行全面统一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安全管理领导组组长: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处长

安全管理领导组副组长: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副处长

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工程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工程技术人员

3、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组应根据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有关规定,认真敦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履行工程建设中各自应负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责任。

4、工程建设施工协议签定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保卫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在工程破土动工直至最后竣工验收期间,应认真监督上述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各项制度的运行、贯彻和落实情况。

5、工程监理过程中,应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并严格监督其执行。

6、安全管理领导组应每周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坚决彻底消除任何安全生产隐患。

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管理领导组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责令其停产整顿,并向学院及当地工程建设安检部门汇报。

7、对如下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环节要重点监控:消防安全、深基坑安全、电气设备用电安全、大型机械运输及垂直运输安全、高空坠落安全等。

8、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有关人员在工地现场应做到认真佩戴安全帽、保持衣物整洁,并自觉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9、未经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组同意,政府有关单位管理人员、院内相关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地现场。

院内师生及闲散人员严禁进入工地现场。

10、安全管理领导组应按照学院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积极协助办理安全、保卫方面的相关手续。

11、在建筑工地之外的校园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有关人员应主动配合并响应校园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尤其应做到尊重师生、礼貌待人、文明谦让、安全低速行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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