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为,提高消防设计审查质量,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六区范围内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可通过太原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前往太原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服务窗口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电子光盘,含CAD、PDF版);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二、综合窗口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材料后,应当日(网报项目)或当场完成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完整,转送相关科室进行初步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凭证(见附件一)。
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按照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先后顺序,由我局依次轮流委托经公开招标确定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机构(见附件二)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四、服务承诺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见附件三)。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doc